【北京】关于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复查的补充通知(人保局重要通知)

2015-07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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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考生:

2015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已经发布,现就统一鉴定成绩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成绩复查的职业等级

序号

职业

等级

科目

1

职业指导人员

一、二、三级

理论知识、操作技能、综合评审

二、成绩复查程序及时限

(一)凡参加统一鉴定的考生,若对本人成绩有异议,可填写《成绩复查申请表》(附件1),持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件在各区县鉴定中心规定的受理时间当天,将表格交到受理本人资格审查的区县鉴定中心(鉴定中心详细信息见附件2)。区县鉴定中心对考生情况核查无误后受理申请,填写《成绩复查申请受理单》,将回执交考生本人。

(二)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,由区县鉴定中心将更正后的成绩通知考生本人,考生可于2015年8月13日后,到受理申请的区县鉴定中心领取《成绩复查结果通知单》。如复查后分数无变更的不再另行通知。

三、成绩复查相关规定

(一)成绩复查范围包括

1、已参加考试,但无考试成绩的;

2、主观题卷面是否有漏评,合分、登分是否有误;

3、论文、答辩分数的合分、登分是否有误。

(二)对于主观题、论文、答辩的专家评分标准持有疑异的,不属于核查范围,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,不对试卷评阅标准进行评判。

(三)任何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原件。

(四)成绩复查只此一次,逾期者不再受理。

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

2015年7月14日      



附件1

成绩复查申请表

考生姓名


联系电话


准考证号


身份证号


复查职业


等级


申请复查的科目及成绩

□理论知识  成绩____

□操作技能  成绩____

□综合评审  成绩____

(请在申请复查科目前的“□”中划“√”,并在对应的成绩栏内填写成绩或考试情况。)

申请复查的理由


申请日期


申请人签字



附件2

各区县鉴定中心受理成绩复查申请的相关信息

机构名称

受理地点

受理时间

联系人

联系电话

西城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

西城区樱桃二条8号二层西城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

2015年7月27日 9:00-11:00;13:30-15:30

赵硕

83167871

83167861

东城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

东城区东花市北里西区4号楼(东城区职业技术学校分校)

2015年7月27日9:00-11:00;14:00-16:30

蒋鹏

67103214-808

朝阳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

朝阳区八里庄南里21号教学楼4层

2015年7月27日9:30-11:30;13:30-16:00

彭宁

85846922

海淀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

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(西四环四季青桥西北角)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4层南408室

2015年7月27日9:00-11:30;13:30-16:00

陈默

88506266

丰台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

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3条1号一层西侧

2015年7月27日9:00-11:30;14:00-16:00

刘晓斌

63856345